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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履约及预付款保函

  承包商履约担保

  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预定义务的担保。

  担保方式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一般不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担保期限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预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特殊规定

  同一银行分支行或者专业的担保公司不得为同一工程建设合同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给承包人或供应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时,由承包人或供应商向业主提交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以及按合同约定配合业主金额扣回所预付的金额,不将预付款挪作他用。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担保额度

  预付款的担保金额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担保期限

  由业主与承包人或供应商协商确定,预付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预付款全额返还或抵扣之日后30天。

  预付款担保的作用

  保证常保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合同,使业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业主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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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陕ICP备17019254号-1 

陕西一诺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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